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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汕高委〔2021〕4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并经管委会审核和会议研究,共有110家企业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受理部门:汕头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受理邮箱:gxjfj@163.com
受理电话:0754-88463434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中段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
邮政编码:515041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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