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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龙湖区鸭寮湾海岸线沙滩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前公示
  • 2026-07-28 17:18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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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龙湖区鸭寮湾海岸线沙滩保护修复项目申请海域位于汕头港北岸、汕头海湾大桥下游约 500 米鸭寮湾,(详见宗海界址图、宗海位置图),本项目拟采用岸滩清理、固砂措施、补砂修复等措施进行岸线、沙滩整治修复,恢复原岸线的生态功能,提升区域的海岸带综合生态价值。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岸滩清理约1.7公顷,修复形成低滩肩干滩面积约4.1公顷,以及相应的固砂措施,其中固砂措施主要包括建设东管状砂袋长90m、西管状砂袋长101m、东潜堤长128m以及中潜堤长158m。

      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项目属于特殊用海(一级类)中的海洋保护修复及海岸防护工程用海(二级类);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一级类)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本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1598公顷,拟采取立体分层设权,管状砂袋和潜堤的立体空间设权范围均为海床和水体,其中,管状砂袋立体设权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至砂袋设计顶高程,高程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0m(1985国家高程基准);潜堤立体设权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至潜堤设计顶高程,高程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1.5m(1985国家高程基准)。根据广东省政府2022年批复海岸线,本项目申请用海范围占用人工岸线约40m。本项目申请用海期限40年。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天。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邮编:汕头市长平路101号/515041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报告文本:详见附件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2026年7月27日


      附件:鸭寮湾沙滩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pdf  宗海界址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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