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市基层自然资源执法和巡查监管人力不足问题,我市开展自然资源全要素动态监测项目建设工作,运用卫星遥感和AI技术,建立“监测-识别-核查-派单-整改”全流程闭环监管平台,推动实现“情况早掌握、风险早预警、问题早处置”,从“重任务完成”向“重效能提升”转变。项目建设预算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
目前我局拟选取汕头市自然资源全要素动态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我推荐报名参加。
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代理资格网页截图、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代理资格网页截图、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程咨询”服务类型网页截图、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库”网页截图;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5、报价(下浮率)表;
6、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资料(应包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以及办公场所照片等);
7、近三年招标(采购)或同类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或公告网页截图);
8、根据公告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上述资料必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骑缝处加盖骑缝章;报名单位需在2026年5月7日18:00前,提供纸质资料一式一份(密封),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至我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01号702资料室(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同志,联系电话:0754-88176526。
上述资格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或纸质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视为无效响应,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遴选结果电话通知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1、提供服务的时间: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2、提供服务的地点:汕头市。
三、服务金额和结算方式
服务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暂以4000000.00元作为计算基数(具体以委托招标的采购预算金额为准),自行进行下浮率报价,报价包含招标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合规性审查、编制采购文件、在法定媒介发布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全流程工作、协助采购人处理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协助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完成项目全流程档案整理归档、提供采购全流程法律咨询服务等),直至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费用由项目中标方结付。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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