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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和外砂河右岸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评审前公示
  • 2026-03-27 11:16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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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广州邦鑫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和外砂河右岸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7日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和外砂河右岸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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