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专题读书班、辅导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二十届历次全会重要文件,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筑牢法治思想。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学习;紧密围绕省委“1310”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具体部署,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2025年以来,多次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多种形式,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把依法行政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部署落实每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理论知识和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相结合,把强组织转换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强动力。
(二)规范法治决策,推动法治建设
1.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重点领域,从改革需要出发,研究、推动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025年,《汕头经济特区征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为征地工作提供系统化、法治化的制度遵循,助力土地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4份,分别为《汕头市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规定》《汕头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关于解决汕头市历史欠缴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问题的若干意见》及《关于进一步激活土地要素助力“百千万工程”的通知》,聚焦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在土地出让、行政裁决、推进“百千万工程”等方面提供规范有效的操作指引,扫清制度障碍,有力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2份,为《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捕猎和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认真执行《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制发程序、落实届满前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违法决策、专断决策。
3.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参与业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通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局重点任务、难点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支撑,从法律层面为各项工作把好源头关、合规关。对涉及土地管理、案件执行、政策制定等具体工作,组织法律顾问深入研判风险、出具专业意见,为业务开展提供明确法律指引。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法律顾问前置审查制度,将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切实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合理、规范、高效。
(三)全面履行职能,强化法治管理
1.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聚焦省、市“百千万工程”部署,紧扣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集成,把握自然资源发展“主脉络”。今年来,在可供国有工业用地8000多亩、可供商业用地7000多亩基础上,继续新征工业用地3000亩以上,至目前已完成新征4207亩,形成万亩产业平台。全市全年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134宗,面积8927.67亩,价款84.47亿元;其中:已供工业用地46宗、面积3083.33亩,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用地保障;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工业用地带项目、带方案、标准地、标准厂房用地供应共13宗,面积503.81亩,由产业主管部门与受让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并落实监管,确保产业准入、总投资额、投资强度、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等指标顺利落地。继续实施“工改工”,从放宽规划管理、完善历史手续、支持产权分割登记等方面实施政策红利,全市已实施“工改工”项目37宗,用地面积3082亩,已完成市下达3000亩任务。保障我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1宗,面积719.424亩。优化现代化海洋牧场用海保障,我市第一个海洋产业园建设项目-南澳县现代化海洋牧场深水网箱养殖示范区(第一期)用海9900亩获市政府批准,完成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项目(一期)73亩填海竣工验收。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市启动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38个,其中4个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全市已批复方案包含子项目共计103个,其中已开工子项目28个,开工率27.18%;已完工子项目7个,完工率6.8%;已验收子项目2个,验收率1.94%;已拉动投资额49.51亿元、其中完成投资额39.68亿元;农用地整治1233.29亩、建设用地整理231.34亩、生态保护修复4939.60亩,较好完成省下达2025年整治任务。加快垦造水田项目建设,在潮阳、澄海、金平区建成上千亩“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连片高产的优质良田,目前全市积存耕地指标1.718万亩,水田指标6933亩。
2.深化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市级林长签发林长令,落实造林用地、备齐苗木、林分优化作业设计编制等,完成山地造林任务。扎实开展“山下”绿化,以乡村绿化为抓手,建设城乡一体绿美环境,今年已完成林分优化8600亩,完成省下达任务;植绿约73.02万株,完成全年计划105%。坚持党员示范带头,57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4.25万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开展植树护绿志愿服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00多场次;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营建“侨心林”、“企业林”、“青年林”等各类主题林。实施古树名木保护“五个一”行动,抢救复壮古树13株。
3.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管。持续推进违法用地消存量、控新增,聚焦全市2018年以来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开展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完成整治783亩。推进新增违法用地问题抓早抓小,密切衔接用足用好国土动态调查监测成果,辅助和监督基层发现查处违法用地,通过调查监测提取868个疑似违法用地问题线索,组织区县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核实和查处整改。压实基层巡查责任,常态化加大对基层业务培训、下沉督导,严格落实违法问题查处,2025年共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291宗。
(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环境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改革;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以来,共发布公开信息3647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03条,通过“汕头自然资源”“汕头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644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8宗。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全面梳理优化规划和用地、用林、用海全链条办事流程,出台了预审、报批、供应、不动产登记等17个办事指南,打造全业务、全流程规范化办事体系,审批服务不断提质增效。
2.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打造不动产登记“鮀妥办”品牌,提升不动产窗口登记便利度,目前,全市一般登记3天办结率提升至99.91%、抵押登记1天办结率一直维持在99.9%以上;深化“互联网+”,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跨域通办”、“秒报”率全部超90%。简化抵押登记流程和材料,实现“带本续贷”。升级“工改工”绿色通道,推动工业厂房分期确权、抵押以及分割登记。推动“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提供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全力化解历史遗留“登记难”,采取“三个分期”“三个分离”“证缴分离”等超常措施,对我市列入“登记难”问题总项目数68个、涉及29033套,已全部实现化解,有力维护群众利益。
3.健全交流反馈监督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落实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及时发现涉土违法问题查处、征地拆迁补偿、不动产登记、土地山林权属争议等自然资源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把群众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2025年以来,办理信访案件503件,办结315件,其他未办结案件均在办理时限内。通过上线民声热线,解答网友、听众提问70个。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建设纵深发展有待持续强化,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长效学法机制需深化,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广、内容多、更新快,部分干部职工面对新出台政策的学习有时会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三是法治宣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目前的普法形式以传统宣讲、文件印发为主,缺乏精准化、场景化的解读,普法效果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二、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汕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夯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和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实制度建设与管理。不断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管理,促进行政决策规范、高效。加强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要求,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锚定资源要素高效保障、审批服务提质增效、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进位三大目标,提升服务、改进作风、补齐短板
(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做好民法典、土地、规划、林业、海洋、矿产、野生动物、测绘、不动产登记等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育、提升企业及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