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汕头市桑浦山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政府令第215号)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和收集意见期
公告期:2026年1月16日至2月17日
反馈意见截止:2026年2月17日24时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须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电子邮箱:zrzyslk@126.com
邮寄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市自然资源局森林科
邮政编码:515000
(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汕头市桑浦山保护条例意见建议”字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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