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在2024年国家联审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汕头市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部门联审和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汕头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5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联系电话:0754-8878790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