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广州邦鑫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汕头市澄海区苏溪围海堤提升达标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苏溪围海堤提升达标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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