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
贵委提出《关于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提案》(第20240092号)收悉,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海洋生物医药融资成本的工作
针对激发企业活力、降低海洋生物医药融资门槛工作,我市目前从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机制。通过“汕金惠企通”线上银企对接服务平台,以及线下金融服务团等融资服务对接机制,实行重点融资需求信息的动态调整和常态化提供机制,提升融资对接的效率和水平, “汕金惠企通”累计完成业务对接1053笔,合融资金额64.78亿元。二是成立金融服务工作专班。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召开推进会、恳谈会等方式,及时收集融资诉求,实现“一企一策”建立工作台账,并反馈辖区各银行机构,提升对接服务效率,切实为企业缓解融资压力。三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我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8月正式印发《汕头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采取分梯队精准培育、全链条优化服务、多政策有力扶持的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培育管理,挖掘服务、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帮扶中小型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已初步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83家。四是积极开展企业培训活动。积极会同广东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及行业头部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在合规治理、市场解读、法务知识等开展全方位培训,去年累计开展专场活动超10场,参会人次约600人,为企业做强做优提供基础。
二、关于将海洋生物医药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工作
针对合规海洋生物医药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目前,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第六条规定,市医保部门负责“《药品目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因此我市医疗保障局暂无《药品目录》调整权限,若未来国家和省将符合规定的海洋生物医药产品纳入《药品目录》,医疗保障局将按规定及时将其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对于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集中带量采购或国家谈判药等范围的海洋生物医药药品,我市卫生健康局也将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指导医疗机构依据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合理用药原则和本机构疾病治疗特点,优先采购性价比更高的海洋生物医药药品,使患者享受到海洋生物医药的创新成果,共同推动我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三、关于增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支持工作
我市稳步提升人才资助力度。2023年共发放各项人才补助约3464万元,全力落实汕头人才配套政策。开展2.0版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全市已认定高层次人才1850人。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在人才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实施引进博(硕)士行动计划,集中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落实好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本地海洋人才建设,纳入“百千万工程”专家智库。支持粤东技师学院、汕头技师学院等加快“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重点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的高技能人才“订单式”培养工作,为我市产业集群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
四、关于科技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
近几年我市科技支持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实施科技项目。2021年“省大专项”设立了“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2022年“省大专项”立项了广东聚谷来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的“具有三层结构的鱼胶多肽/单宁@碳酸钙复合纳米颗粒的钙补充机制研究及制备技术开发”,支持金额合计20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已认定了汕头大学的“广东省海洋生物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及“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与环境互作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广东润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广东海洋微藻生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海洋生物医药类科技创新平台。三是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2023年20月15日多为专家学者与海洋产业企业代表就“海洋牧场种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等科学问题进行研讨,充分发挥高端智囊团作用,促进海洋科学成果转移转化,为汕头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五、关于建立协调管理和完善产业统计机制的工作
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工作要求,我市已成立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海洋发展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其中工作机制就包括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业务体系建设,完善部门间海洋经济数据共享机制。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汕头市自然资局,已连续三年组织实施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等工作。涉及统计口径中“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与提案“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相关。我市2023年已成立市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工作专班,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大健康产业主要内容之一,目前正在市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工作专班和汕头市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汕头市大健康产业协会的统筹协调下推进发展各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在《汕头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将“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列入我市实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之一;2023年制定出台《汕头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为“充分开发丰富的海洋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海洋科技项目、重要海洋科研基地,增加本地品牌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研发海洋药物及新型医用生物材料和新型疾病诊断试剂”提供政策保障。
六、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环境,拓宽海洋生物医药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相关企业投资,助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发展。二是积极拓展海洋生物产业,加快建设相关重点项目,依托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加强剂型、发酵等研发成果孵化的工作计划。三是将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纳入到培育类,并明确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服务),并同时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持续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产业群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群体的资助力度,增加产学研合作,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