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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码头用海续期的公告
  • 2024-07-31 10:59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经我局审核,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使用海域。

      海域使用权人: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码头项目

      海域使用面积:4.0962公顷

      海域使用期限:2037年6月28日

      附件: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码头项目坐标.docx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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