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经我局审核,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使用海域。
海域使用权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项目名称: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
海域使用面积:0.8999公顷
海域使用期限:2074年1月1日
附件: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坐标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05日
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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