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然资源分局(局),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3〕1633 号),现就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在此基础上,应当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有关计算规则和控制指标,进一步核算项目容积率、建筑系数,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要求。
二、工业项目涉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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