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申请确定侨房代管人声明
  • 2023-02-22 15:45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现声明位于汕头市二马路117号(旧编汕头市二马路105号,列第7测区1310地号)全座侨房的权属人郭大中、郭大典、郭博如、郭大仪、郭大国、郭大程、郭大庸、郭澄如均已去世,继承手续尚未办妥,本人郭玉虹(身份证号码:440504195504160823)是郭大仪的女儿,上述侨房的继承人之一。

      为维护上述侨房业主的权益,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郭玉虹拟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撤销原确定郭大仪(已去世)为上述侨房代管人的(2000)汕国土房产侨代字第13号文,重新确定本人为汕头市二马路117号(旧编汕头市二马路105号,列第7测区1310地号)全座侨房的代管人,并承担该侨房管理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对本人上述声明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异议(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01号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科,电话:88160014)。

      声明人:郭玉虹

    2023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