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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印发2022年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
  • 2022-09-06 16:23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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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是林长制年度督查考核的第一年,更是林业各项重点工作打好底、开好局、起好头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考核要求并结合汕头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实际,近日,汕头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汕头市2022年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明确了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的适用范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式、评分方法和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内容划分为基础项、扣分项及加分项,包括: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工作,对发生“较大案件及其他情形”事项的予以扣分,对突出工作成效的予以加分。

      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将林长制考核列入年度督查考核事项。根据省、市林长制考核工作安排,考核工作将于10月份开展。各区县在10月15日前编写自查报告,报属地第一林长或林长审定后报市林长办。市林长办将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27个市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区县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12月15日前,市林长办根据现地核实和量化评分形成评分报告并编制全市年度考核报告,报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林长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汕头全市上下将对照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节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施策,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争取在2022年林长制考核工作中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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