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剧院有位于谢慧如潮剧艺术中心(潮护路6号)用地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0532.40平方米,因换发《不动产权证书》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该宗地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示,若相关邻宗地揭阳市人民政府驻汕头办事处对该宗地的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本文公示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该不动产权籍结果自动生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6506986
附 件:《谢慧如潮剧艺术中心用地范围图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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