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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汕头市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更新成果报告的公告
  • 2021-09-27 10:00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头市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经报请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公布执行。


    汕头市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序号

    矿种

    单位

    采矿权出让收益

    基准价

    调整幅度

    可采储量

    2019

    2021

    1

    建筑用花岗岩

    元/立方米.矿石量

    2.91

    3.96

    +36.11%

    2

    饰面用花岗岩

    元/立方米.荒料量

    19.54

    20.07

    +2.71%

    3

    地热水

    T<40℃

    元/立方米

    0.68

    0.68

    40℃≤T<60℃

    元/立方米

    0.97

    0.97

    T≥60℃

    元/立方米

    1.16

    1.16

    4

    矿泉水

    元/立方米

    2.82

    2.82

    5

    水泥配料用粘土

    元/吨.矿石量

    0.65

    0.91

    +40%

    6

    滩涂海砂

    元/立方米.矿石量

    2.08

    5.21

    +150.56%

    7

    砂质粘性土

    元/立方米.矿石量

    1.30

    新增矿种

      注:1.上述建筑用花岗岩基准价为可采资源储量单价,饰面用花岗岩基准价为可采资源储量荒料单价,不包括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和因资源储量等级而折算扣减的资源量。

      2.除上述矿种以外的其他矿种有出让时,参考周边市县同类矿种基准价。

      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原则上两年更新一次,即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测算报告使用有效期自公开之日起为两年,若未来两年内某矿种矿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矿产品销售价格上浮或下滑幅度超过(含)20%),将调整相应矿种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

      4.在执行汕头市地热水、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过程中,若广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更新成果中地热水、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发生调整,应以调整后的成果为准。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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