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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6-09-30 09:23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汕自然资公〔2026〕29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6-HQ06

    宗地

    总面积

    48933.98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组团00235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0,≤3.5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150

    主要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48933.98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04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9226BA0130|

    4417026BA0251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52350万元

    加价幅度

    52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0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3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00235地块为二类住宅兼容居住小区级服务设施用地(R21<R22>)。

    3.实用地面积:48933.98平方米(73.401亩)。

    4.容积率:2.0<容积率≤3.5,97867.9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71268.93平方米,不计容积率的公共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5.建筑密度:≤25%。

    6.绿地率:≥30%。

    7.停车配建比例:≥30%。

    8.建筑限高:建筑限高≤150米。

    9.土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0.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禁止个人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点击“土地与矿业”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30日10时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点击“土地与矿业”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1月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3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受让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受让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1‰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具体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部门办理。

      (五)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

      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建设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原则上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或新公司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竞得人竞得建设用地后,宗地建设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应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属地缴纳,并在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房地产开发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企业总部或其他投资人依法设立项目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后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交付至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50%在2026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缴清。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收利息。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七)该宗用地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净地”标准移交,现场移交工作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落实。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华侨试验区管委会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比例确定。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八)支持该宗用地建设项目适用我市出台的关于建设“好房子”的相关政策及措施。

      (九)根据2026年8月28日起施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该宗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一)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参与竞买申请。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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