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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0146号提案的答复
  • 2026-08-18 09:25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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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自然资函〔2026〕571号

    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0146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盟: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涉海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海洋金融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601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海洋产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突破。在濠江区、南澳县等地区挂牌成立海洋产业、渔业等“百千万工程”特色融资服务中心,在融资效率、成本费用、特色产品、贷款条件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同时组织开展跨境人民币“区县行”系列活动,依托政策宣讲、业务推介等形式,督促各金融机构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在南澳农商行设立的渔业特色融资服务中心、在农行、工行、建行汕头分行设立的“海洋产业融资服务中心”累计放贷1874笔、21.22亿元,减费让利1231.79万元。

      二是海洋金融产品创新持续推进。人民银行汕头分行落地全省首批“资金流平台+海洋牧场”授信,对6家“海洋牧场”企业授信合计4000万元;指导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农业银行汕头分行分别与云澳镇、深澳镇政府签订现代化海洋牧场“整域授信”协议,预授信金额合计4亿元;指导交通银行汕头分行落地生物多样性贷款,向现代化海洋牧场重点项目承担主体发放200万元纯信用贷款,将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评估依据,利率比当期市场报价利率优惠20BP;指导辖内银行机构推广海洋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辖内某养殖户养殖的牡蛎可形成的碳汇量进行核算评估,将预期可实现的收益权作为质押发放贷款,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汕头金融监管分局督促辖内保险机构在现有政策性保险基础上,设计“政策性农险+商业保险+增值服务”三维保障体系的一揽子风险保障体系。在前端养殖保障上,做优政策性海洋牧场养殖保险,拓展网箱财产综合险、渔船财产险,覆盖养殖设施与生产工具风险;在人员安全保障上,全覆盖海上作业人员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在产业链延伸保障上,配套加工环节意外险、食品安全责任险、货物运输险,实现养殖加工运输全链条风险兜底,通过多层次保障,推动海洋牧场保单从单一生产保障,向资产、人员、责任、流通一体化综合保障转变。2026年上半年,辖内保险机构提供海洋牧场保险保障1.28亿元。

      三是财政金融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市财政局修订完善汕头市“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继续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依托政府+银行+保险/担保金融服务体系,为缺乏有效抵押物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市场主体缓解融资难题。汕头“政银保”项目累计放款3615笔,金额58.92亿元,累计支持小微企业1955家。已放款项目中,涉海洋产业贷款金额共1.39亿元,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我市重点海洋产业。

      四是加强海洋金融风险协同管理。创立共保体实现风险分散。创立汕头市政策性海洋牧场保险共保体,通过科学的风险分担和资源整合的协同机制,创新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保险服务新模式,由4家保险机构对汕头六区海洋牧场保险业务实施共保,实施“网格化+专业化”服务,整合各主体资源优势,构建“数据共享+专业支持”的风控体系。在南澳县设立了防灾减损金融保险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应急物资储备和防灾培训,为当地网箱养殖户提供全流程风险保障。同时深化“气象+保险”防灾模式,依托粤农保平台、近海海域电子地图,气象数据联动,实现灾害精准预警、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建立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及金融保险服务中心共建试点,打造智慧渔场监测场景,运用物联网、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水质监测、赤潮预警试点,为养殖主体提供水文分析、环境预判、科学避险等增值服务,推动从灾后赔付向灾前防损转型。

      五是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出台实施《汕头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聚焦海洋产业转型、产业链条延伸、补齐科技短板、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实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打造海上风电、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海洋产业集群,系统推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涉海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在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和“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等重点任务,推动配置公共服务,为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推动发展商务服务业。鼓励引进国际和国内大型商贸、流通航运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功能区建设涉海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律师事务所发挥主体作用,吸纳海事海商等领域有专长的高层次律师人才团队,加快培育海事海商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海事法律服务能力。争取引进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涉海国际会议、高端论坛项目,提升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国际风电技术创新大会、世界潮汕菜大会等特色展会的办会水平和影响力。

      二是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设立海洋经济“蓝色网点”、海洋经济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覆盖海洋种苗、饲料、养殖、加工、装备制造、物流、旅游等全链条的银行保险产品体系。市财政局将加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力度,继续实施“政银保”项目,加强“百千万工程”特色融资服务中心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更好匹配海洋产业项目需求。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力度,继续实施“政银保”项目,加强“百千万工程”特色融资服务中心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大力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打造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的“蓝色模式”,更好匹配海洋产业项目需求,助力汕头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四是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统筹用地用海指标,优化资源要素审批服务,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推动海洋空间立体开发支持渔业用海与游憩用海、工矿通信用海等适度兼容,探索休闲渔业、风渔融合、渔光互补等新型海洋渔业项目,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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