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公〔2025〕17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禁止个人参与竞买。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4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8月4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5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根据《潮南区峡山街道泗联居委中港南洋商业综合体及周边片区07、09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竞得人应在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与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配套道路设施建设合同,明确道路设施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位置、开竣工日期、交付使用条件等事项,道路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与潮南区教育局签订配套幼儿园建设合同,明确幼儿园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位置、开竣工日期、交付使用条件等事项,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潮南区教育局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配套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竞得人须在本出让地块项目主体工程申请规划核实前,完成全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签订工作由潮南区自然资源分局承办),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
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建设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六)该宗用地出让价款分为三期缴交,第一期付款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付款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70%(含定金),第三期付款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缴清余款。第二期和第三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栏目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八)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潮南区峡山街道泗联居委中港南洋商业综合体及周边片区07、09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合同.doc
潮南区峡山街道泗联居委中港南洋商业综合体及周边片区07、09地块配套道路设施建设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