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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自然资函〔2025〕286号 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19号提案的答复
  • 2025-05-30 15:07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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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革汕头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助力“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的提案(第202502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城乡发展布局

      一是指引乡村布局村庄分类。积极指导、推动各区县统筹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澄海区隆都镇、潮阳区海门镇、潮南区两英镇、南澳县云澳镇等4个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于2024年底完成编制并通过市政府审批。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镇域统筹和镇村联动,聚焦优化空间资源配置、集约用地布局,重点围绕镇村一体化建设,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乡村存量建设空间按需腾挪、有序流动的空间保障机制。

      二是分类指导编制村庄规划。严格分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不搞“规划时间齐步走、规划标准一刀切”,不盲目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指导各区县、镇村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等方式,分类引导村庄发展,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和各类红线底线管控要求,正向引导村庄发展建设,稳步推进我市乡村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三是合理预留弹性发展空间。在已批准实施的市级和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合理预留弹性发展空间,满足未来开发建设需要。1.将重点发展平台中不涉及底线但暂无法全部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地区划定为远景发展区,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储备空间。2.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选择区位优势明显、增量土地资源充足、尚未明确建设意向的地区划定战略预留区,为重大项目建设预留空间。3.在国土空间用途中规划留白用地,暂不明确开发用途,在详细规划或实施阶段中再细分用地功能,最大化发挥土地价值。

      二、全面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指标

      一是建立百千万工程用地指标池,做好政策指导服务。通过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方案,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全面保障乡村产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用地;乡村重点产业、农村宅基地、非营利性教育医疗设施等民生工程申请使用省指标。提高配置精准性,以有效投资项目为依据,相关项目由区县政府出具认定意见后即予以配置用地指标。优化用地报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市级会审48小时,区县补正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推进简政放权,将农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下放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行使。近年来,全市累计批准各类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6197亩,对农村集体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实现了及时全面保障。

      二是加快推进留用地兑现落地。从2016年以来,征地留用地须在征地时一并报批或采取折算货币方式同步兑现。对历年来遗留的历史留用地指标,积极采取鼓励折算货币、合理选址报批、实行历史留用地指标挂钩机制、允许适度调剂使用等措施,促进留用地兑现落地。

      三是灵活适用点状供地政策。2021年我市制定了乡村振兴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对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实施点状供地。已完成农用地转用4宗(已完成供地2宗),涉及点状供地面积56亩、项目总面积383亩。

      三、推动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摸查。有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及收益分配等工作,须待国家根据试点成果出台政策和统一部署开展(我市不属于试点地区)。各区县及早谋划,组织摸查集体建设用地底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做准备。二是鼓励多种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农村集体以入股、联营等形式提高集体建设用地效益,支持探索将可从事经营性生产的闲散公共设施用地、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等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各区县依托“工改工”政策,因地制宜采取“集体+政府(镇街)”主导、“集体+国企或市场化主体”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改造,2022年以来,推动实施集体自主改造类“工改工”项目50宗1055亩。金平区探索“联村抱团”建设瑞青产业园,龙湖区创新“鸥汀模式”推进集体“工改工”,濠江区采取土地置换等方式盘活用地,南澳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整理盘活,一批闲散低效建设用地得到整合连片开发,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了集体经济增收增益。三是加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引导闲置宅基地及房屋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民宿或文旅经济。龙湖区东溪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10座侨房修缮盘活。潮阳区集星村获上级资金支持盘活闲置老厝已有4座投入运营。南澳县先行试点探索多元化盘活利用。市农委选定9个试点村先行先试开展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引导农村村民从单栋独户式向集中居住方式转变,集约节约土地,提升居住品质。

      四、主要问题和工作思路

      目前,主要还存在农村规划意识不强、项目前期谋划不足、存量用地布局分散、利用效能较低等问题,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后国家尚未出台政策部署全面铺开,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推进措施和力度还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优化镇村发展布局,逐步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分类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单独编制村庄规划条件不成熟的,通过制定“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促进乡村规划管控全覆盖,为“百千万工程”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制定《汕头市2025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方案》,统筹用地指标,提高报批效率,全面保障乡村振兴各类项目用地,为“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提供要素服务保障。指导各区县摸清集体建设用地底数,为高效整合盘活打好基础;指导用活用好入股联营、工改工、建设用地整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农民住宅集中式建房等政策,盘活存量,腾挪空间,促进村庄集中、产业集聚,全面促进“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关于乡村振兴金融资金、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方面,由各区县按照相关行业政策贯彻落实。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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