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施行)、《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22年11月修正)有关要求,为科学谋划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汕头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反馈形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的将意见寄至:汕头市长平路101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邮政编码:515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汕头市湿地保护规划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发至:stszrzyjbhdk@163.com。
附件:《汕头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pdf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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