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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5-04-11 15:32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汕自然资公〔2025〕5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5-10

    宗地  总面积

    1181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经济联合社高园埠洋坊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0,≤4.0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80

    主要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9451.2平方米

    零售商业用地

    2362.8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73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15724BA0047 |4415624BA0016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865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4月30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5 年5月19日10时

    备注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

    三、实用地面积: 11814平方米(17.721亩)。

    四、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容积率:2.0<容积率≤4.0,23628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7256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0%,即≤9451.2平方米)。

    2. 建筑密度:≤30%(其中塔楼≤25%)。

    3. 绿地率:≥25%。

    4. 停车率:停车设施配建标准≥30%(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停车场要求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5.建筑限高:≤80米。

    6.配套设施

    (1)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认购)公租房。

    (2)配建文体设施用房(≥60㎡),配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中心、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3)根据《汕头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汕市发改〔2023〕137号)的要求,300户以下的新建住宅项目,按不低于6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300户以上的,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潮阳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管理,权属归政府所有。

    (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和人防、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

    上述配套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7.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8.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执行。

    9.按照不低于0.3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单个停放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2.0米×0.8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应集中设置,宜优先集中设置在地面,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10.新建民用建筑按不低于国标基本级绿建标准建设。

    11.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12.规划总建筑面积10万㎡(含)以上的建筑项目,必须有20%(含)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以下,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含)以上的新建建筑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可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13.未涉及的问题,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并按《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居委护城河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五、土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服用地为4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均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六、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详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16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6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5月1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9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出让合同签订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具体负责。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出让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六)建设用地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会同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按 “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八)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2025-2-5棉北街道实验学校旁地块拟出让用地位置示意影像图.pdf

      建设用地使用规则.doc

      竞买须知.doc

      《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居委护城河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2号地块规划条件.pdf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doc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移交书》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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