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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自然资公〔2025〕2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5-02-12 16:04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经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WG2025-2

    宗地

    总面积

    89767.95平方米

    宗地

    坐落

    中以核心区学林路交智慧路东南侧I01-02地块

    出让

    年限

    50年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

    建筑高度(米)

    ≤110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89767.95平方米

    投资
    强度

    525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366.3万元

    估价
    报告
    备案号

    4416525IA0004|

    4418025BA0031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6732.6万元

    加价幅度

    13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3月4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8日10时

    备注

    (一)建设要求:

    1.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14187.83平方米(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的,经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确认,容积率可按照不小于2.5控制);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10米

    5.海绵城市主要控制指标:绿地率等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绿地率小于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可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

    6.项目建筑设计应有前瞻性,立意新颖;整体建筑风格应具有现代感和科技感,线条流畅,简洁大方,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建筑外立面应满足《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要求;

    7.未涉及问题,按《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二)生产要求:

    1.投建产业门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汽车制造业(行业代码:C36)、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C3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 C4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C30)、金属制品业(行业代码:C33)和其他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大健康以及研发检测等以上相关配套产业作为宗地项目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占产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

    2.投资强度:≥350万元/亩(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引进入驻企业投入);

    3.亩均税收:宗地项目须在汕头高新区实现的纳税额不低于30万元/亩/年;考核期为4年,自宗地项目约定达产之日起第1个完整自然年度开始至第4个完整自然年度结束后终止。考核期内4个自然年度的纳税额平均值不低于30万元/亩/年。

    (三)土地出让年期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四)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7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7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3月17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8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中以核心区I01-02地块工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使用、单位排放标准、亩均产值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负责承办。

      (五)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个自然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未经许可,建设用地未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整片或分割进行转让,如确需转让应征得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宗地新建的标准厂房,可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分割销售、转让、出租和产权登记。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一)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汕自然资公〔2025〕2号 竞买须知.doc

      中以核心区I01-02地块监管协议.pdf

      用地规划条件.pdf

      地块位置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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