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今年来,我局多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通过定期、不定期学习研讨,多渠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1310”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具体部署,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多次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专题会议,把依法行政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落实每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状,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理论知识和自然资源水平相结合,把强组织转换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强动力。
(二)规范法治决策,推动法治建设
1.健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重点领域,从改革需要出发,研究、推动修改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目前,《汕头经济特区征地管理条例》《汕头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已完成修订稿并按规定程序送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拟纳入2025年立法修订计划。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认真执行《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制发程序、落实届满前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违法决策、专断决策。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修订《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法制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要求等进行调整。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原有的内部会审制度。坚持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多渠道征求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施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将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重大改革、推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
4.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局重点、难点工作出谋划策,从法律层面上把好关。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决策依法依规,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合理、规范、高效。
(三)全面履行职能,强化法治管理
1.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聚焦省、市“百千万工程”部署,紧扣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推进自然资源要素下沉、政策集成,把握自然资源发展“主脉络”。今年来,完成澄海区隆都镇、潮阳区海门镇、潮南区两英镇、南澳县云澳镇等4个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的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批准建设用地136宗、总面积7267亩,其中产业用地69宗、面积5047亩。实施“工改工”项目用地面积2925亩。组织验收8个垦造水田项目,预计可形成水田指标3461亩。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带方案”“带项目”出让,公开出让土地30宗、面积881.4亩。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落实耕地进出、占补平衡,顺利通过省级2023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汕头市获评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面加强绿美生态建设,种植各类苗木69万株,完成“县镇村”绿化全年任务170%,完成4个森林乡村、2个绿美古树乡村、2个绿美红色乡村年度建设任务。
2.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管。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推动土地卫片执法、涉土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今年进一步部署涉土问题整治攻坚行动,通过市级督办、领导包干、挂牌清拆和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化推动违法用地整治。截至目前,已通过拆除、完善用地手续累计整治违法用地7293.69亩。
3.深入推进职权下放工作。积极推动资源、权限、服务下沉,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2020年以来自然资源领域调整下放镇街实施的236项事项,我局结合市政府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调整镇街实施行政职权的工作安排,逐一核对清理,充分考虑镇街的实际情况,对实践发现镇街确实无法实施的,以及在镇街一级无专门行业管理机构、不具备专业行业管理职责和能力的事项建议予以收回。2024年1月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区(县)级行政职权的公告》(汕府〔2023〕64号)施行,自然资源领域调整下放镇街实施169项事项。为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我局在前期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启用“点单式”培训,由区县、镇街按照需求提出培训内容,由我局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开展执法程序、卫片政策等主题课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训10场376人次。
(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环境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今年来我局多次组织开展专题解读宣讲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各级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书记讲纪律党课,在局公众号网站开通网上学习平台、开设每日一课,组织局系统党员撰写学习《条例》心得体会文章。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改革,牵头开展整治中介服务不规范问题、做好信用修复“一件事”、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制订我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完备度准确性整改,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做好“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和迎评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改革建设。今年来,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结事项2300件(不包括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全年零投诉。提升“不动产登记+民生”覆盖率,加强“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宣传引导,中心城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中,70%一并申请了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同步过户。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专项协议,与深圳实现异地通办;与广州电子银行结算中心签订《广东省税费同缴业务合作协议》,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税费同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核缴税费领取证书全流程“一个环节、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奠定基础。结合实际,印发《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汕自然资发〔2024〕52号),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工作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持续推进多测合一,优化测绘行业营商环境。
3.健全交流反馈监督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责任担当,采取“控新治旧”强力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问题,着力把群众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今年来,通过上线民声热线及12345热线在线访谈,解答网友、听众提问。强化日常调处,推动信访问题前端化解,严格落实来访接待、领导包案下访及“诉访分离”工作制度。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各项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在新发展形势和新工作要求下,相关制度内容有待更新、健全,制度执行也有待强化,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机制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二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待增强、社会力量参与度需加大。自然资源工作涉及土地、规划、林业、矿产、海洋、不动产等多个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更新快、变化大,而当前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因材施教”以及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仍有不足,社会力量参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程度有限。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下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汕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力法治支撑。
(一)坚持提升法治理念。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持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管理,促进行政决策规范、高效。加强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抓好学法用法,切实加强法规政策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政能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开展民法典、土地、规划、林业、海洋、矿产、野生动物、测绘、不动产登记等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育、提升企业及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