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公〔2024〕38号
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施行)、《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3年3月号施行)有关要求,为加强汕头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汕头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其中:
一、通过信函方式的将意见寄至:汕头市长平路101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邮政编码:515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汕头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发至:stszrzyjbhdk@163.com。
附件:汕头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示.pdf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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