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然资源(分)局,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测绘〔2024〕4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关于印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以及〈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19〕46号)等。
二、检查对象
结合2023年度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随机抽取汕头市乙级测绘单位(被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加强对外地来汕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三、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情况。重点抽查被检单位近三年内完成的测绘项目,对故意隐瞒有关测绘项目信息逃避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重点检查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等。
(三)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一是建立健全测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三是参加主管部门及自行组织的测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四是野外测绘生产安全防范情况;五是测绘航空摄影、水上、有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六是项目合作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七是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四、检查程序与时间
(一)确定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市自然资源局拟定在今年4-8月期间组织实施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被检对象名库随机抽取被检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库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制定2024年度汕头测绘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确定质检专家。检查项目一般从检查对象近三年内完成测绘项目中抽取。市级检查对象详见附件:汕头市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名单。
(二)检查实施。非成果类检查、安全生产检查采用被检单位自查和监督检查人员复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可在地理信息与国土测绘科微信群内直接下载);成果类检查由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实施完成。被检资质单位的检查具体时间由市自然资源局提前通知。
(三)各区(县)自然资源(分)局加强属地管理,督促局属测绘单位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管理辖区内的测绘资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测绘单位请于今年4月中旬前做好自查自检工作,确保检查质量。
(二)强化信用监管。将检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检查结果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汕头市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名单
附件:汕头市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