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和我局正联合开展该文件的评估工作,现将该件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意见》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实施效果标准的意见和建议。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汕头自然资源”公众号、电话、信函或邮箱(主题请标注“征求意见”),于2024年5月18日前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联系人:刘同志,电话:0754-88465456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市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stgtjc@163.com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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