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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4-01-19 17:26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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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局党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调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专题举办了7天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讲授专题党课,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讲座、自然资源大讲堂,各级党组织依托“三会一课”多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多渠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多次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专题会议,把依法行政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落实每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二)规范法治决策,推动法治建设

      1.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制发程序、落实届满前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违法决策、专断决策。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不断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原有的内部会审制度。坚持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多渠道征求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施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将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重大改革、推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

      3.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局重点、难点工作出谋划策,从法律层面上把好关。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决策依法依规,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合理、规范、高效。

      (三)全面履行职能,强化法治管理

      1.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把握自然资源发展“主脉络”,实施“自然资源创新年”行动,进一步“优规划、保供给、严监管、强服务、促创新”。今年以来,已批准产业用地7248亩,实施“工改工”5282亩,民生设施用地1430亩,有力保障县镇村产业发展和民生建设。实施城乡全域综合整治、保耕地守红线提升工程,坚决打赢耕地保护攻坚战,2023年度耕地已净流入2485亩,阶段性列全省第1名。实施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工程,5月份率先全部完成省下达林分优化提升1.73万亩任务,守住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南澳县获选全国“和美海岛”。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善治工程,目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通过省政府审批,相关区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已完成修改完善正报市政府审批。

      2.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管。认真落实涉土、涉林、涉矿执法监管工作,推动网格化管理,切实把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2022年5月7日以来,全市开展全面深化涉土问题整治两年行动,在2021年涉土问题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全省违法用地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全力整治审计调查发现的存量违法用地及审计调查后新增违法用地。至目前,共对新增、存量违法用地1.3万亩纳入专项行动整治任务,已通过拆除、完善用地手续的方式完成整治6561亩。

      3.深入推进职权下放工作。积极推动资源、权限、服务下沉,落实扩权强县改革。根据市政府197号令,在自然资源领域调整由市直部门在区(县)的派出机构实施的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目录321项,调整由区(县)部门实施的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目录7项。近期,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工作部署,我局经研究评估后进一步调整放权事项,此次新增委托实施行政职权事项3个。为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派员到区县、镇街开展培训;选取区县、镇街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规范性或程序性问题,及时督促区县、镇街进行纠正。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卫片执法、涉土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等工作主动到基层了解执法工作情况,提醒督促问题整改,并主动开展业务指导,进一步推动镇街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法治环境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来多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体廉政谈话;开展自然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集体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纪律教育专题宣讲;着重就自然资源系统各个岗位风险点进行专项排查,精心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建设项目办事流程,继续推动多审合一改革,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推动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改革,包括推进不动产登记查询“全市统办”,今年以来共办理二手房交易“跨区通办”1.4万宗和不动产查询“全市通办”33万宗;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截至11月共办理312宗业务,涉及贷款金额2.95亿元;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办理量占比已提升至90%,做到不动产登记与供电、供水、燃气、网络、有线电视等民生项目开/过户“一件事”办理。

      3.健全交流反馈监督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责任担当,采取“控新治旧”强力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问题,着力把群众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开展“局长坐窗口走流程”活动,局主要领导深入窗口一线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查找解决突出问题,上线民声热线,解答并着力解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老百姓关心和关切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及公众号网友互动等机制平台,多渠道畅通群众反馈渠道,积极及时回应关切。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工作人员对于新政策、新规定的掌握不够及时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自然资源工作涉及土地、规划、林业、矿产、不动产等,相关政策法规更新快、变化大,镇街、村居普法工作不同程度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组对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的重要工作,更好发挥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好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局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二)坚持加强法治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管理,促进行政决策规范、高效。加强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抓好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深入开展土地、矿产、林地等执法工作,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设,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粤政易、公众号、网站等载体的作用,根据不同层次对象、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的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重点开展民法典、土地、规划、林业、海洋、矿产、野生动物、测绘、不动产登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学习法律,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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