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 2023-12-12 15:42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汕自然资公(02)〔202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440507-2023-XY03

    地块位置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迎宾北路西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公顷)

    2.37852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

    (万元)

    278.634

    受让单位

    汕头市艺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备注:

    1.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2.实用地面积:23785.2平方米(35.678亩)。

    3.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83248.2平方米;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的类型,经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或区工信部门确认,容积率可按照不小于1.0(容积率≥1.0)控制。

    4.建筑密度:≥30%。

    5.绿地率:≤20%。

    6.建(构)筑物海拔限高:≤52米;建筑限高:≤48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备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7.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8.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0%。

    9.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0.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1.该项目用地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应符合水源保护区相关退让管控要求。

    12.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塑胶玩具制造(2452)、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2319)及毛织造加工(1722)的工业项目。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9楼(自然资源利用与城乡更新股)。

      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1号。

      邮政编码: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849209。

      联 系 人:杜先生、姚小姐。

      电子邮件:lhgtydg@126.com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