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汕府〔2023〕20号),我局牵头南澳县政府起草《汕头市南澳岛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政府令第75号)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和收集意见期
公告期: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
反馈意见截止:2023年11月2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须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市自然资源局建工科
电子邮箱:stghj2015@126.com
(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南澳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汕头市南澳岛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汕头市南澳岛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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