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少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新溪片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规划落地并解决片区规划管理问题的建议(第20230028号),对推进新溪片区的建设发展具有建设性和积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对新溪片区的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及意见答复如下:
一、有关规划编制情况
新溪片区位于龙湖区东部,外砂机场以南、新津河以东。为促进中心城区向东拓展,加快外砂、新溪两镇的城市化步伐,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将外砂、新溪两镇,纳入中心城区一并规划。新溪镇和外砂镇一起组成的新东区组团,规划功能定位为教育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工业产业基地。新溪片区作为新东区综合中心,承担市级信息、科技、服务产业中心职能。同年国务院批准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将外砂、新溪两镇划入龙湖区。
作为规划期内城市拓展的重要片区,原市规划局高度重视外砂、新溪片区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在《汕头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对其功能安排和向海拓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新东区分区规划》;二是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新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将新溪、外砂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根据道路跟行政界线划分为14个片区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其中新溪街道涉及新东区06号、07号、08号、09号、11号等5个片区,新东区11号片区控规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三是根据乡村建设管理的需要开展覆盖两镇的一系列村庄规划。
为更加有效地实施自然资源的统筹保护和利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根据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理念和要求,我市同步启动了《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汕头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编制工作,总控联动优化城市发展格局。
在总体规划层面,我局深入与龙湖区协调对接,结合现状耕地情况及产业发展、留用地落地需求,努力优化片区布局、核减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原来的汕头市龙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溪街道永久基本农田约4620亩,目前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中,新溪街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核减至3774亩,核减面积846亩。同时还将金源工业区南侧原有条件建设区争取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为园区产业拓展、村居留用地落地预留了空间。目前,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会议审查通过,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在详细规划层面,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方案,将原有的新东区控规方案一并纳入控规全覆盖,结合新时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控制要求,优化规划方案,分别形成了龙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LH-009、LH-014、LH-015、LH-019、LH-020等编制单元规划草案。上述控规全覆盖草案已于2020年1月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委市政府对控规全覆盖方案规划内容表示认可,并要求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按程序推进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批准之前,结合各区发展实际,可以先行推进有关片区控规的法定化。近期,根据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发展战略要求,我局会同龙湖区政府正在抓紧推进《汕头市新东区09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片)(LH-019控制单元)》、《龙湖区凤东路与新津河东北侧金源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1401控制单元)》、《汕头市龙湖现代产业园西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LH-019编制单元)》等控规的法定化工作,目前已完成方案审查,公示和征求意见,在根据公示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后,抓紧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批。
在具体项目方面,近年来,我局配合龙湖区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骨科医院、新阳小学等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为公益设施项目的建设落地提供法定依据,提高片区的公共服务配套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收到建议后,我局已落实龙湖分局加强与新溪街道对接、主动做好规划服务工作,根据片区发展实际,有序推进控规的法定化。接下来,我局将按职能继续积极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服务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并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深化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进一步加强跟龙湖区、新溪街道沟通对接,深入了解基层意愿,有序推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化;三是结合“工改工”、“点状供地”等政策,从规划编制到用地用海等方面多措并举,助力加快新溪片区的城市化进程;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优化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