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的工作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总结梳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我局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并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全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动资源、权限、服务下沉镇街,在223项自然资源领域涉土、涉林、涉矿等行政管理权限下放镇街,自然管理所机构职能编制划转镇街的基础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管理所人员委托镇(街道)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综合执法,进一步强化镇(街道)执行主体地位,提升镇(街道)发展服务功能。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所共计下放行政专项执法编制数175名,机关聘用人员数49名,共计224名编制,实际分流到位人员170名。
2.保障重点项目、产业发展,提升服务管理。一是多渠道强化用地保障。我市增加建设用地规模140平方公里,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163平方公里,基本形成“3+8+10”的重点园区载体,积极推动六合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风电产业园规划建设和土地征收储备,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拓展空间。全面推进“工改工”,出台实施意见、编制实施细则,完成“工改工”5660亩。推进土地要素配置改革,出台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工业“标准地”供应,供应工业用地1270亩。增加资源收益,全市出让(包括正在公告)土地47宗,1776亩,合同金额34亿元。二是简化建设项目办事流程。推动多审合一改革,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拟定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实施细则》,并且委托各分局(含高新、保税、华侨试验区分局)办理,切实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该项改革工作尽快见到实效。在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下放各分局(含高新、保税、华侨试验区分局)基础上,近期主动与省厅沟通联系,在土地管理与决策系统为各功能区开通收件端口,实现平台共享,并且全部实行网上收件、办理,大大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3.解决群众、企业最关心、最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交流协作,从“时限”“程序”“成本”“满意度”等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实现不动产便民服务纵向、横向延伸。一是加强与住建、税务、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和深度合作,将“一窗受理”升级为“一窗办理”。编制我市《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业务框架》,将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制作成二维码菜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扫码“秒懂”。二是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般登记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存量房转移登记从3个工作日提速至3小时办结,各办事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窗,全程一窗办理、同窗发证、半小时办结,切实为企业减负、提速、增效。三是试行告知承诺制,出台《汕头市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程序(试行)》,有效解决申请人因历史久远、丧葬风俗等客观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取得死亡或亲属关系证明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四是延时办上门办,在全市率先增加周六全天服务时间,实现全流程办理,全业务覆盖,在全省政务服务中走在前列,增设“为您办”和老弱病残服务窗口,为行动不便、生病住院等无法到现场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加强不动产登记“总对总”模式的业务协同,通过加强部门间网上对接联动,减少企业和群众往返跑。抵押权登记业务延伸到银行网点,实现线上全程“不见面”按期办理。会同供电、水务、网络、广电、燃气等部门积极推进“不动产+民生”,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综合受理。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节,有序推进行政裁决,依法应对行政诉讼和复议
1.加强涉土问题整治。一方面,我局认真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制定了《汕头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落实各区县、镇街对管辖内土地进行巡查监督,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制止、查处和上报,对下发的卫片图斑严格按照判定标准开展实地判定,对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查处整治;另一方面,我市开展为期2年的全面深化涉土问题整治行动,制定了《汕头市落实全省违法用地审计调查整改意见暨全面深化涉土问题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了市级督办、领导包干、整治闭环、例会通报、宣传曝光等机制,选取了一批违法情节严重、清拆整治难度大的违法用地进行市级督办清拆,对区(县)上报完善用地手续的一批通过在电视新闻、公益广告、广播标语对整治情况和法律政策进行宣传曝光,营造浓厚的涉土问题整治氛围。目前已完成存量及新增违法用地问题整治2723.24亩。
2.紧盯信访维稳目标,围绕效率和质量两个重点花心思、下功夫,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防控和信访事项依法受理、规范办理、按期办结。今年,我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汕头市涉自然资源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建立行业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结合敏感时期信访维稳要求,及时下发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各基层单位主动摸排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特别防护期24小时值班制度、零报告制度,有效确保敏感时期我市自然资源领域无发生涉稳问题。同时积极开展“信访积案难案攻坚化解年”活动,扎实推进信访积案难案的办理工作。
3.做好行政裁决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报省人民政府同意下发《关于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作为我市行政裁决定点的示范单位,为推进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制定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推荐行政裁决专家库自然领域行业专家9名。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和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作为行政裁决先行调解示范点的制订了工作方案、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行政裁决事项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局受理行政裁决申请1宗,做出行政裁决调解1宗。
4.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业务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应诉过程中,尊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法治的诉求,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定权利,对诉讼反映问题认真对待,及时组织核实、答辩。开展行政案件分析讨论,切实发挥行政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今年以来,我局已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宗。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培训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社会法治水平
1.强化依法决策。我局印发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原有的内部会审制度。坚持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通过政务网征求、政府公开平台征求及关键部门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施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将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重大改革、推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
2.加强学习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积极响应省自然资源厅的号召,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法,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掌握运用土地法律法规的能力与水平。二是今年6月至7月组织了479名基层执法干部参加了在市委党校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对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实务及政策要求、卫片执法政策及执法在线巡查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培训,紧扣日常工作中的业务重点、难点,着力提升镇街一级自然资源执法从业人员的执法实操能力。三是组织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辅导会、省林业局举办的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视频讲座的学习,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有840人次参加了相关培训。
3.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大力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宣传工作,通过在我局门口张贴海报、侧栏布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和森林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法治意识。二是在各服务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关法治内容,利用土地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派发宣传册,组织业务骨干和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村居宣传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充分利用“汕头不动产”公众号发布防诈反诈信息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问答,引导办事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办事群众的法治观念。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制定会前学法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锋维同志带领党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注重培养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我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对法治政府工作进行部署,认真研究部署《汕头市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汕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工作,指导局各科室和各区县(分)局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立法、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重大决策法制审核。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审批效率还需继续提高。机构改革初步完成,市区镇三级事权下放进一步理顺,服务型政府需要我们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企业的水平,并且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保护自然资源的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自然规律活动,对自然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这些理念对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由于我国自然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不断更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而自然资源普法宣传仍然不足,镇街及社区的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学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学习党的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要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法治意识,巩固学法成果。
(二)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三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创新宣传形式,落实下一年法治宣传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使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使法治宣传走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2023年各个法制纪念日开展相关的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