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登记人谢茂和报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上头合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澄集用(1994)字第1302004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茂和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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