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惠娟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马锦波遗留坐落于汕头市东厦海棠园2座404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继承不动产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女儿马惠娟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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