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登记人佘耀深报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月南十二巷11号(老地址:月浦村下洲十一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汕集建(1994)第82308005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佘耀深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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