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晓颖、许迪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许仕坚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商平路4号6座604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许晓颖占有一半份额)及龙湖区韩江路37号海港花园2幢601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继承不动产约定书,汕头市金平区商平路4号6座604号房全套许仕坚占有一半份额由许晓颖继承,龙湖区韩江路37号海港花园2幢601号房全套由许迪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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