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林、陈福森、陈少微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邱赛音遗留的汕头市金平区旧公园右巷1/23号全座的不动产(权属人邱家华、李桂桃已过世,根据继承权证明书(91)汕市证内字第773号,上述不动产由女儿邱赛音继承,尚未办理继承登记)。根据遗嘱(经汕头公证处(91)汕市证内字第887号公证),上述不动产其中底层由陈福森继承,二层由陈少微继承,三层由陈福林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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