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赵羽光已去世,根据《公证书》(【2019】粤汕粤东第12348号),汕头市长平路桂园3座801-804号房四套中801、802号房由赵海量继承、803、804号房由赵增量继承。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1613886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我们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及继承登记手续。
声明人:赵海量、赵增量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