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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林正辉)——汕不动产公示〔2019〕592号
  • 2019-11-27 17:11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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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锐军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林正辉遗留的座落于房产证地址汕头市郊区大学路鮀浦轻工厂房全座一半份额(夫妻存续期间取得,虽然以林正辉一人的姓名办理登记,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林艳娟占有一半份额),土地证地址为汕头市升平区鮀浦大学路东侧40幢(权属人汕头市升平区鮀浦服装工业厂,根据升平区桂靠企业改制申报表编号15-006,该厂确认属林正辉、林艳娟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林正辉的占有份额由其儿子林锐军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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