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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抵押登记声明(汕头市润侨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汕不动产声明〔2019〕351号
  • 2019-11-27 15:19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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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兹有汕头市润侨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津片区A/C组团C02-02、C02-08地块,地址: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二期项目。该项目建设共6幢商住楼(即7幢、8幢、9幢、10幢、11幢、12幢)。现已完成工程量为:【7幢至29层楼板、8幢至31层楼板、9幢至31层楼板(封顶)、10幢至31层楼板(封顶)、11幢至29层楼板、12幢至27层楼板。】

    现拟以上述项目第11幢按基本单元(共100套)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在建工程项目抵押登记。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建工程项目抵押登记手续。申请抵押登记的不动产单元范围如下:

    11幢101-116、201-203、301-303、401-403、501-503、601-603、701-703、801-803、901-903、1001-1003、1101-1103、1201-1203、1301-1303、1401-1403、1501-1503、1601-1603、1701-1703、1801-1803、1901-1903、2001-2003、2101-2103、2201-2203、2301-2303、2401-2403、2501-2503、2601-2603、2701-2703、2801-2803、2901-2903 。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汕头市润侨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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