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6)粤0105执恢30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5303号
邱国才,苏小豪
房地产权
440507006011GB00101F00020007
丽水庄中区珠华工业区2幢一层西单元之一
2
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5306号
440507006011GB00101F00020008
丽水庄中区珠华工业区2幢一层西单元之二
3
粤(2022)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15623号
苏小豪
440507007017GB00139F09990395
港澳路18号御海天宸花园地下室一区一层397号车位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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