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淑玲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黄建伟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朝阳庄28幢107-1号房;
2、汕头市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1-13幢地下室B171号车位;
3、汕头市韩江路39号逸景蓝湾商住楼地下室435号车位;
4、汕头市朝阳庄南区28幢119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有人:黄建华)。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被继承人的上述不动产均由其配偶叶淑玲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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