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陈文才灭失位于梅园15幢1号门701号房全部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2332438号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府国用(1992)字第8050048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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