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利人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6-08-10 10:5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6)粤0507执保9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证明书号310115090 | 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 | 440507005008GB00001F00010567 | 金砂路111号汕头粤海大厦地下二层17号车位 | |
2 | 证明书号310115050 | 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 | 440507005008GB00001F00010529 | 金砂路111号汕头粤海大厦地下三层49号车位 | |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