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利人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07-21 17: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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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5执恢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000519号 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证明第0150828号 |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权 他项权 | 440507007014GB00005F00370004 | 金泰庄北区37幢301号房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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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