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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被继承人张俊和)
  • 2026-07-13 16:2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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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文红、张文伟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张俊和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华坞新村9幢303号房全套及桃园35幢501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华坞新村9幢303号房全套由其女儿张文红继承,桃园35幢501号房全套由其儿子张文伟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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