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陈锦涛遗失位于金新北路154号嘉顿小镇花园西区19幢1613号房全套和金新北路154号嘉顿小镇花园西区19幢1614号房全套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分别列: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10392号和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1039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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