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6)粤0511执保17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C0354892号
蒋汉君,陈德林
房地产权
440511017002GB00039F00050005
南海路15号(5幢)107号房全套
2
粤房证字第4989675号
汕国用(1995)字第90500185号
440511012001GB00070F00010018
中山路165号101号房全套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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