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原位于安居路38号博翠府东区5幢401号房全套(面积126.29㎡)及安居路38号博翠府东区1-5幢地下室一层63号车位(面积12.72㎡),已核发《不动产首次登记权属证明》:粤(2025)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4008号及粤(2025)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4271号,系汕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商品房,由陈銮燕购买,已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经审查,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的受理条件。
陈颖汶、陈楷杭、陈冬桀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陈銮燕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安居路38号博翠府东区5幢401号房全套及安居路38号博翠府东区1-5幢地下室一层63号车位的不动产(已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陈颖汶及儿子陈楷杭、陈冬桀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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