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玲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赵志坚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朝阳庄北区5幢西梯1306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大华路15号2座305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属被继承人赵志坚与刘庆玲共有,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朝阳庄北区5幢西梯1306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大华路15号2座305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属被继承人赵志坚与刘庆玲共有,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由其配偶刘庆玲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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